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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、分行发放罚款
主要违法事实:要求借款人购买保险且当事人作为财产保险的贷款第一受益人,不得对民营企业、时转不得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”的嫁保规定。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”规定的不正当价格行为。
2023年6月,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,将自身止损管理成本转嫁给借款人的行为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十四条第(八)款“法律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《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(国市监法规〔2022〕2号)第十三条第(二)项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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