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月28日早上8时许,肉抵
N见习记者 黄丽 通讯员 林婷 林艳红
本报讯 莆田涵江一个体户张娟因不能要回卖狗肉货款950元,欠钱近日,不还
2010年8月初,拿狗盗走了狗肉寄存卡。但陈吓星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着不结清货款。张娟来到城厢区月塘市场陈吓星经营的狗肉店中,张娟被逮捕归案。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。交易成交后,被涵江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,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