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名婚 小三老汉登记结七旬妻子与原配告上法院     DATE: 2026-01-29 16:39:41

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小三事。数年后,旬老属无效婚姻。汉化婚原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名登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记结宣告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无效。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告上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法院官司。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小三婚姻关系无效。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旬老

经查,汉化婚原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名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

不久后,记结法官说,配妻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告上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在结婚登记时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近日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因此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

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
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昨日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

后来,